东北网9月15日电 黑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央、省和哈尔滨市16个主要新闻媒体通报全省查处的六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这六起案件分别是: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凤太受贿案、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房淑敏受贿案、黑龙江省旅游汽车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齐英俊受贿案、哈尔滨市城郊信用合作联社原主任吕彭令受贿案、宁安市林业局原副局长廉忠男受贿案、绥芬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原副主任卢杰受贿案。
据悉,自2001年以来,我省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44件,结案792件,涉案金额8994.99万元,涉案人员511人。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多方力量积极投诉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处重要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六起商业贿赂案
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凤太受贿案:
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在哈尔滨国际饭店改制期间,高凤太对哈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予关照:一是用失效的评估报告进行改制,给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损失,使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受益;二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出资3084万元人民币,但实际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送给高凤太人民币100万元。2002年5月至2002年10月,高凤太利用国家对职工集资建房的优惠政策,使某房地产公司少交土地使用金294.9万元,该公司还以低价回购省旅游集团住宅楼,从中受益457.2万元,该公司送给高凤太人民币200万元。
高凤太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现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房淑敏受贿案:
1997年秋,牡丹江市北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为了感谢房淑敏在果菜批发城经营及北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上市等方面的帮助,送给房淑敏3000美元。1998年初,房淑敏通过运作,用30万元财政资金购买个人住房和进行个人住房装修。
房淑敏被开除党籍及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依法没收赃款34.4240万元人民币。
黑龙江省旅游汽车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齐英俊受贿案:
2002年7月,齐英俊经他人介绍与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王某相识。王某为能承揽省旅游汽车公司的合作建筑项目及得到齐英俊的关照,于2002年9月25日,以给齐英俊儿子去国外留学学费为名,送给齐英俊人民币10万元。收受贿赂后,齐英俊以公司法人身份与王某签订了改建综合楼项目协议。
齐英俊被开除党籍及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依法没收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哈尔滨市城郊信用合作联社原主任吕彭令受贿案:
1997年9月15日,吕彭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哈尔滨某化工经销公司办理贷款380万元,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0万元。
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吕彭令被开除党籍及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宁安市林业局原副局长廉忠男受贿案:
2004年,廉忠男在任宁安市林业局小北湖母树林林场场长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12万元。其中,2004年1月,利用其主管该场木材销售审批权的便利条件,为某个体户审批并购买该场木材,收受贿赂2万元。2004年4月,利用其主管某工程发包决定权的便利条件,未经公开招标,将工程承包给某个体户,收受贿赂10万元。
廉忠男被开除党籍及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原副主任卢杰受贿案:
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卢杰利用其主管药库、药品计划、采购工作的便利条件,为药品经销商张某(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张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6万元,用于购置商品房一处。
案发后,赃款被依法追缴,卢杰被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