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0日电(记者印蕾)记者从20日召开的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围绕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黑龙江省将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残疾人康复能力,使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据介绍,《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于日前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根据《纲要》,未来五年将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国家和我省重点工程,使全省3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3280例,肢体残疾矫治手术400例,装配假肢和矫形255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99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253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3000名,帮助18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通过建立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健全聋儿康复服务网络,加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等措施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全省先后有2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1万余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55%。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