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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一轮区划调整将启动 调整期间人财物全部冻结
2006-09-26 09:52:3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来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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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电 哈尔滨市新一轮区划调整即将启动。日前,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严肃纪律的通知》,要求在调整期间对人、财、物一律冻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知》对调整期间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档案纪律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领会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和政策规定,确保政令畅通。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严禁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的言行,严禁制造矛盾、设置障碍和散布不利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言论。

  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暂停人事调动,冻结人员编制。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临时动议任免干部、突击临时提拔调整干部。不准超编进人、擅自设立内部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超指数配备领导干部。停止办理新进人员的落编手续。

  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暂时冻结银行账户。不准借机新立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以及违反规定发放现金或私分公款公物;不准以各种名义套取现金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福利支出;不得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国有资产;不准以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形式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其它设备。不准借机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及组织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等。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原则上不准购买或更换小汽车,新任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原则上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领导干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要及时清理、移交和归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计算机、公款及其它公共财物。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有关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干部群众举报,接受党内外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哈尔滨市调整行政区划方案,撤销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香坊区;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道外区管辖。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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