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9日电 黑龙江省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0月10日公告一批违法药品广告。9日,该办公室向媒体公布了这份公告,全文如下:
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黑龙江省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部门监测,下列药品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现予以公告。
1、艾唐敏林牌消糖灵片,名实伟业(中山)有限公司生产。
2、丹芪偏瘫胶囊。天津市石天药业有司责任公司生产。
3、杜仲降压片。贵州百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4、复方鹿仙草颗粒。云南皇家医圈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5、复方珍珠口疮颗粒。德阳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6、甲亢灵胶囊。陕西渭南康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7、金水鲜胶囊。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8、鹿筋壮骨酒。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司责任公司生产。
9、清脑降压片。吉林省红石制药厂生产。
10、小金丸。吉林省天光药业有司公司生产。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公章)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