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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热价调整本年度供热期开始执行
2006-10-11 11:01:1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东北网10月11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下发《关于城市供热收费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对今年初确定的热费涨价执行时间等事宜进行了调整。《补充通知》要求,热费涨价执行时间调整为从本年度(2006-2007年度)供热期开始执行,部分用户已经补缴的2005—2006年度差额热费,可冲抵本年度热费或退还用户。
据介绍,今年初,哈尔滨市举行了热价调整听证会,随后市政府下发通知,居民热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1.15元上调至34.55元,执行时间自2005—2006年度供热期开始执行。由于大部分居民已经缴完2005—2006年度热费,因此热价调整后,大部分供热企业并没有立即催缴2005—2006年度供热期热费差额,只有部分居民进行了补交。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