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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黑龙江省定向招少数民族研究生80人
2006-10-12 18:16: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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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电(记者 高长利) 教育部等五部委实施的定向招收少数民族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将在黑龙江省加大招生力度,由2006学年的28个名额增至2007学年的80个。拟报考考生需持资格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经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核实盖章后,到所报院校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为加大力度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教育部等五部委从2006年起实施定向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该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在研究生招生之外单列。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办法。考生录取前要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40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可报考该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往届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及满足招生单位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可报考该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另外,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但不超过该计划的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博士)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资格确认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下载。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