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0月20日电 由于生态环境恢复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实施,黑龙江省境内的野猪种群得到恢复,野猪伤人事件屡次发生。黑龙江省林业部门近日批准在野猪危害较严重的地区进行有组织的限时适当猎捕。
据介绍,此次对“猪害”比较严重的牡丹江市和鸡西市批复的野猪猎捕指标分别为50只,猎捕时限为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猎捕结束后,省政府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猎捕野猪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核查和验收,所捕野猪必须到指定的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林业部门同时要求,此次猎捕工作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实施,不允许个人狩猎,严禁转让和倒卖猎捕指标。
黑龙江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实施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枪等措施,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野猪繁衍很快,2000年全省大约有3.6万只,今年已经达到7万只左右。
但野猪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和它的天敌——野生东北虎的种群增长速度却很慢,远远不能与之相匹配,时有野猪下山危害人和牲畜、庄稼的现象发生。从2000年至今,全省野生动物危害人身及财产的事件共发生了50起。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凤友说:“为了维护地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命财产不遭受重大损失,我们适当地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依法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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