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伊春市取暖费用及供热期
2006-10-20 16:51: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20日电 伊春市取暖费用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收取35元,供热期从今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孙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