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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内30辆超载货车被取缔 超载30%罚千元
2006-11-09 10:13:1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刘治宇
东北网11月9日电 昨天,记者随同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上路取缔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仅在先锋路路段,不到2个小时便发现11辆超载货车。据交警介绍,10月20日后的10天内,他们在辖区内取缔了严重违法超载30%以上的货车30辆,交警部门近期将进一步严查超载违法行为,对超载30%以上的货车将执行千元处罚。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10月份,哈尔滨市已发生涉及货车超载的道路交通事故12起,共造成6人死亡,9人受伤,而货车驾驶人和车主却依然无视超载现象的危害。
昨天,记者随同交警部门上路检查,10时30分许,在先锋路东华苑路口,刚刚抵达的检查组便取缔了一辆车牌号为黑B51731的蓝色货车。该车驾驶人叫王涛,车辆前牌只是放置在牌照架上,没有用铅封安装,后牌照在车厢内,前风挡上没有任何车辆检测合格标志,通过全国公安信息网络查询,该车属于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盛车队,车体颜色登记的是白色,车体颜色明显不符。通过磅秤称重,该车全车总质量为32.62吨,超载30%以上。随后在近两个小时的检查中,交警部门共查处11台超载货车,其中超载超过30%以上的3台。
随后,太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凤山告诉记者,今年前10个月,该辖区内已取缔了194起货车超载30%以上的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行为对车体造成不良影响,降低车辆遇紧急情况时的处理能力。近期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超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超载30%以上的货车,不但要责令其卸载转运,还将处以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