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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20年的“一纸通”被取代 保姆合同将“变脸”
2006-11-09 10:17: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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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9日电 “保姆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用户家中,更不得吃住留宿”、“保姆不得擅自翻拿动用用户的物品”、“保姆不得参与用户家庭及邻里纠纷,不得私打用户电话……”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了解到,家政服务合同将“变脸”,施行了近20年的“一纸通”将被住家保姆合同、通勤型保姆合同和月嫂合同等几类合同所取代。目前,该中心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家政服务合同,新的家政服务合同中不仅对保姆的服务内容规定更加详细具体,双方的权益也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据介绍,哈尔滨市目前有家政服务机构1000余家,从事保姆工作的有七八万人,但由于缺乏行业管理和约束,家政服务行业并不十分规范,多数家政服务中心或是不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即使签了合同,条款也很简单,双方的权益很难得到体现和保护。

  据了解,哈尔滨市最早的家政服务合同出现于1987年,当时保姆的月工资仅25元,服务合同更加简单,上面只有用户的地址、电话以及保姆的工资。随着对保姆需求的增大,报达、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等几家正规家政公司对服务合同不断充实,逐渐规范,但家政服务合同始终停留在“一纸通”,即无论是住家型保姆、通勤型保姆,还是月嫂,与用户签的都是同样的合同。由于不同的保姆服务内容不尽相同,比如通勤型保姆要规定几点钟上班几点钟下班、月嫂则规定为婴儿做抚触按摩,“一纸通”很难将各种保姆的服务内容都包含进去。

  据悉,新合同将参照中国家政服务业协会的行业规范,结合哈尔滨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据市家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曾在一些城市受到争议的“成年异性不得与保姆同居一室”的条款将不会出现在新合同中。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家政服务公司在对保姆进行岗前培训时,都对保姆提出上述要求。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