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电 夫妻二人离婚,法院判决丈夫给前妻35000元。丈夫伪造收据逃避债务,被判拘留15日。
2004年12月8日,38岁的胡林与前妻赵鑫离婚,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补偿35000元给赵鑫。事后,胡林未自觉履行上述生效的调解书,赵鑫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过程中,胡林声称已将款项付清,随后他拿出“赵鑫写的收条”,上面注明了“收到胡现金33000元”,但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显示,书写收条上“33000”中万位数的“3”所用的墨水与其他文字所用的墨水不同。为此,法院认定胡林为逃避债务,私自将赵鑫写的收据涂改变造,并向法院提供伪造的证据。随后,法院依法对胡林作出拘留15日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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