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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费是什么费?
2006-11-23 14:14: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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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电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居民来信反映,今年,县农业机械供应有限公司家属楼改由县海滨供热站负责供热,集中供热“联网费”由居民承担。

  居民朱光礼说,7月,县农机公司通知居民,住宅楼要与县海滨供热站联网,要求所有住户在8月5日前交纳每平方米20元的集中供热“联网费”,但居民认为,集中供热“联网费”应由供热公司负责,可海滨供热站不同意。

  居民扛不住冷屋子,10月29日,临时楼管会向居民收“联网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的费,平均每户交纳1500元左右,交到了县海滨供热站。11月11日晚居民楼暖气来了。除了收取“联网费”外,取暖费正常收取,但都没有出具正规收据。

  据了解,这栋楼只是改变供热渠道,管网并未改造。

  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胡铁铭介绍,目前,全县旧楼并入集中供热联网10万平方米,新建楼由开发商交纳供热工程建设配套费,老楼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由住房产权人承担费用,价格由双方协商。去年老楼并入热网是按40元/平方米收取的。

  县海滨供热站负责人孙洪大说:“供热站属私营企业,有合适的住宅楼我们就包供暖,不是强迫居民联网,如果居民不同意,可马上断热,把‘联网费’和供热费退给居民。”他说,如果居民要正式收据可到海滨供热站换取。

  县物价局王长君局长说,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交纳供热建设配套费。分散锅炉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可以减免供热工程建设配套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上述居民所说的“联网费”就是分散小锅炉改造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发生的费用。县政府为此召开过协调会,因县财政没能力减免这笔费用,决定按实际成本测算,需要多少钱,由住户承担。今年“联网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钱收取。因为县政府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后,没有任何单位向县物价局申请测算,所以县物价局没有下发文件。

  王局长表示,明年县里把分散锅炉改造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收取供热设施配套费,向省物价局申报审批。他认为,没有批文的“联网费”虽不合法但是“合理”的。

  记者电话采访了大庆市城管局供热办有关人士,他说:只有分散小锅炉改造并入集中供热管网费,“联网费”这个词不准确也不规范,收费没有物价部门批文就是不合法的,居民可通过法律程序诉讼。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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