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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寡居 房产问题成为老年人再婚一大障碍
2006-12-01 09:35: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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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电 记者11月30日从哈尔滨市老龄委获悉,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哈尔滨市女性丧偶率达40%,男性丧偶率为15%,6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中有近50%处于寡居状态。很多寡居的老年妇女都有再婚的想法,但多数由于财产问题而不了了之。

  市老龄委11月初在哈尔滨市8区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调查对象均在30岁以上。在1000余名受调查者中,女性丧偶率为达40%,男性丧偶率为15%,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有近50%处于寡居状态。根据调查,很多寡居的老年妇女有再婚的想法,但多数由于财产问题而不了了之。据市老龄委工作人员介绍,房产问题成了老年人再婚的大障碍。如果有意再婚的双方都有房,老年人在结婚前可以约定把各自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如果一方没房,有房一方老人和儿女在谈论房产归属问题的时候,总是避免不了尴尬。也有部分老人们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来解决财产问题。

  黑龙江省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新明认为,老年人只有合理合法地办理婚姻手续组建家庭,一旦产生纠纷,才能明确处理婚前财产和婚内财产。怕发生财产纠纷而“糊里糊涂”地同居,双方或一方老人的财产、人身、赡养、个人幸福,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市老龄委助老办主任胡义杰认为,虽然从目前社会反映来看,很多人对于老年人同居的认可程度甚至超过了对年轻人同居的认可,但是,老年人仍应该对同居的利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慎重对待同居问题。老年人在面对婚姻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充分的理性思考,倾听儿女的意见也十分必要。尤其重要的是,老年人再婚要以爱情为基础,并尽量门当户对,以避免日后造成麻烦和伤害。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