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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村委会工程后“黑”包工头“消失”
2006-12-05 06:58: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 森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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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电 昨天,20名农民工在哈尔滨市劳动部门的帮助下,终于领到了1.9万元工资。

  肇州县丰林乡胜生村的郑玉才告诉记者,他们20余名农民工今年4月初经人介绍,来到哈市南岗区王岗镇卫星村翻修了村委会办公室、给村办企业盖了几间厂房,并维修了村子里的公路,到9月20日这几项工程全部结束了。来的时候说好工资是每天是35元,每个月结一次。但是从开始干活直到工程结束,他们没有开过一回工资,村委会共拖欠他们3万余元的工资。他们给包工头王向阳挂电话,但对方根本不接电话。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王岗镇政府。卫星村的村委会主任侯英利称,今年4月,卫星村把工程项目承包给了王向阳。11月初,他接到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才知道王向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他马上给了王向阳3万元,让他赶紧给劳动部门送去。谁知王向阳只交了1.2万元就不知去向了。

  最后,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侯英利当场向民工支付了1.9万元工资。

  据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调查后发现,王向阳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是一个“黑”包工头。11月8日,王向阳在支付了1.2万元工资后,余下拖欠的1.9万元工资列出了还款计划,约定11月20日之前,所有款项全部还清。但是,王向阳在规定日期内并没有还清款项,现在人也不知去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由发包的个人或者组织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所以王向阳拖欠郑玉才等2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应由卫星村来支付。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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