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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归自己侍弄更精细" 伊春国有林权改革给职工带来效益
2006-12-06 13:39: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万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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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资料片

  东北网12月6日电 徐长思和张喜英夫妇二人,原是桃山林业局职工,从1994年下岗,到2003年买林子,十年间曾尝试着做过各种生意,但由于市场多变,圆过梦也失过梦,最终收获不多。

  2003年,桃山林业局开始了林权制度改革。他们买了一片林子,面积33公顷。由于林分郁闭度低、木材蓄积量小,所以价钱也便宜一些,总价款为97760元。这个价位他们还能承受得了。

  林子到手后,如果按照传统一点点造林的话,要等上2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有收益。经反复琢磨和多方咨询,他们确定了发展林下经济为近期目标,长短结合、以药养林,使林子既有远期效益又有近期收入。

  基于这样的发展思路,他们根据林地的实际情况和对将来市场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把林地划为三个功能区。第一区为红松种子林区,面积8公顷。第二区为用材林区,面积15公顷。在经营好原有活立木的同时,见缝插针补植落叶松、云杉、杨树,最大限度地增加林分密度。第三区为经济林区,面积10公顷,在林下种植人参、五味子、串地龙等中药材。

  两年来,他们共栽植落叶松11.5万株,栽植杨树1万株,栽植云杉0.3万株,栽红松0.5万株,栽五味子3万株,林下播种人参二亩,栽串地龙五亩。

  为了便于发展经营,他们还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挖排水沟340延长米,修沙石路100米,修桥一座。这两年来,他们在山上植树造林、种植药材,在山下修道、挖排水沟、架桥。

  按短期规划,收入来源主要以采集收入为主,夏秋季节采集野生五味子、红松子、山野菜、蘑菇等,每年大约可收入五千多元。虽然收入不多,但这个效益年年增值,完全可贴补家用。

  中期效益大约在4年后能够实现。人工栽培的五味子进入结果期,公顷年收入可达3万元;串地龙公顷收入1万元。红松子公顷收入7700元(每株树按1斤计算),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

  长期效益主要体现在林下人参和用材林的收益上。林下人参在播后15~20年后,每公顷成参留存率按5%计算,每棵按1000元计算,经济效益是相当可观的;用材林生长25年后,每公顷产值按7万元计算,有效面积按10公顷计算,总收入可达70万元。

  当初买林子时,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觉得林木经营周期比较长,见效慢,这20多年等不起。而现在,通过周密规划,以短养长,短、中、长期项目互相结合,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相关链接

  伊春林区敲响林权改革第一棰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

  试点的范围是,伊春林区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有林业局中的15个林场(所),试点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公益林地不纳入试点范围;承包经营林地的对象是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伊春林业管理局及试点林业局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职工暂不参加林地的承包经营。

  据介绍,伊春林区现状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先期在伊春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具有先导性和探索性的作用。

  政策解读

  靠山吃山,伐木卖钱,这是黑龙江省林区人过去多年的生产经营模式。结果,山秃了,水浑了,日子越过越看不到希望。《意见》中提出,“要建设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努力搞好木材等森林资源精深加工,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扩大生态效益。”给林区解困提供了很好的出路。一方面,更注重生态保护,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谋经济发展,开发林业副产品,搞林下种植、林间特色养殖,向生态要效益;另一方面,在经营体制上进行创新,加大改革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林区发展滞后的问题。此次国家把林权改革试点设在伊春市,给黑龙江省林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大胆摸索,不断总结,勤劳实干,一个山清水秀、生机无限的新林区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