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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 主要解决跨地区环境问题
2006-12-22 11:03: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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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记者 杜丽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揭牌,该中心主要协调、解决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跨流域、跨行政区划地的环境问题。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派出的执法监察机构,在查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协调处理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督查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东北地区两大水系松花江和辽河均呈不同程度的污染,三省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一时难以改变,环境问题复杂而艰巨。目前还存在环境执法外部干扰多,环境执法工作法制、体制及人员等方面的问题,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

  张力军说:“总局赋予督查中心的职能集中概括就是六个字‘督查、协调、服务’,既体现了国家监察的职能,又明确了并不代替地方监管,更不代替单位负责。但督查中心的工作目标和地方环保部门是一致的,这本身就是对基层环保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支持和加强。”

  据了解,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在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设立了5家环境督查中心。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024)869·12369,主要受理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范围内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投诉。

  黑龙江省政府、哈尔滨及佳木斯市政府分别致贺信,对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将积极支持中心开展工作,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为东北地区的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