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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状告奶奶许诺资助学费不兑现 被法院驳回
2007-01-17 10:03:4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威 周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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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7日电 奶奶许诺资助孙子供其上学,但未能履行承诺,孙子一怒之下状告奶奶。近日,道里法院审结了这起抚育费纠纷案,以被告刘春梅(化名)无法定抚养义务并且已丧失劳动能力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赵锋(化名)的诉讼请求。

  原告赵锋,今年17岁,上初中三年级。1996年,赵锋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赵锋由其父亲抚养,但实际上一直随奶奶生活。去年7月,赵锋70多岁的奶奶刘春梅许诺资助他上学,而到了9月份,当赵锋找到奶奶要学费时,刘春梅却以无抚养能力为由不为其支付学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奶奶则无此法定义务。本案中,原告赵锋的父母均有抚养能力,被告刘春梅作为奶奶在原告父母均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无此法定义务,加之被告无固定收入、已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不承担给付抚育费的义务。

  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赵锋对被告刘春梅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