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宾县合作医疗试点使农民受益
2007-01-23 13:45: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周超 奚玉会 孙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23日电 近日,宾县宁远镇东来村65岁的老人姜贵因为脑出血住进了县医院。经过治疗不但康复出院了,而且凭着他的合作医疗证还报销了部分医药费用。姜老汉高兴地说:“住院看病有人给报销啦!这是过去咱农民想都不敢想的事儿。”1月1日开始,拿着“合作医疗证”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治疗、报销,这些只有在城里上班参加医疗保险的国家职工才有的待遇,生活在宾县农村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将进一步得到缓解。

  2007年,宾县被列为哈尔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宾县县委、县政府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县2007年为民办实事之一,顷全力推进。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各项预期目标,全县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341278人,收缴合作医疗基金达341万多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覆盖率达100%%,为哈尔滨地区第二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市)起到了带头作用。

  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采取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加合作对象是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一年为一个周期。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7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元,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10元钱的参加合作医疗基金。其中:9元用于建立农民家庭账户,归农民自己所有,可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农民上缴基金中的1元钱同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县财政的补助基金是以县为单位纳入大病统筹,用于支付参加合作农民住院治疗费用的定额补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可在全县166家定点医疗机构买药看病,130多种规定病种都可以享受定额补助,每年每人最高可享12000元的定额补助。农民们都说:“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农民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了,该吃药的吃药,该打针的打针,该住院的住院,小病不再‘拖’了,大病不再‘扛’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