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0日电 记者从2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物价局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哈市物价部门将重点改革水价、物业、停车场、垃圾处理收费价格。同时,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服务、经济适用住房和物业等乱收费行为。
水费按阶梯式计量
哈市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经济发展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又相对滞后,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哈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今年物价部门将研究城市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出台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标准,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的水价制度。
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哈市将在进行成本测算、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听取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基准指导价格、浮动幅度。稳步推进物业收费实现等级管理、按质收费。
停车收费实行分类定价
现行停车场收费标准是1991年制定的,已不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今年哈市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要求,实行分类定价。对车站、码头、机场、违章车辆停车场实施政府定价;重要景点、宾馆门前、住宅小区、立交桥下及独立的停车场实施政府指导价;其余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另外,将出台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
为了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哈市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和“谁收费、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建立能科学反映环境成本的价格体系,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同时,按照补偿垃圾集运、处理成本,并使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促进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营。
药品价格仍要重查
2007年哈市物价部门将对涉企收费、药品价格等方面进行更为有力的规范和整顿。从今年开始,哈市物价部门对企业反映较大的涉及改制、技术改造、纳税等方面代理、评估、咨询及其他中介收费加强规范、检查。进行重大项目建设收费稽查,跟踪其收费资金管理和使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进行清理检查。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营销代理机构和各医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把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作为整顿规范的突破口,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全力减轻群众负担
通过价格公示、明码标价、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和价格信用公布制度等四个载体,建立企业价格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价格信用等级制度。哈市物价部门在价格检查中,要充分运用公告、警告、吊销收费许可证等多种手段,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价格权益。除了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外,搞好涉农、涉民和市场价格秩序的整顿以及规范教育、医疗、住房、物业等乱收费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减轻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