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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投入资金6000万元 低保扩面从下月开始
2007-01-31 09:43:2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艳 陈伟 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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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3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了解到,哈尔滨市正在提高各区县(市)城市低保标准,低保对象扩面工作将在2月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将被纳入保障范围。

  去年年末,哈尔滨市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市区低保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5元,增幅23%;县(市)地保标准由104元和117元统一提高到145元,平均增幅31.2%。年底,全市有20.2万人享受低保,低保金支出首次突破两亿元,月人均补差额84元。为低保人员中的学生、孤老、残疾等特殊人员加发低保金1105.5万元。大病救助病种由6种增加到9种,救助起付线由2000元下调为1000元。为9.5万人次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597万元。

  今年哈尔滨市将抓好城市低保扩面和农村低保实施工作,因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带来的低保对象扩面工作将于2月启动。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将达到6000万元,进一步扩大救助效应。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自治组织建设。使城市社区基础设施达到8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基础设施提高10%;县(市)城镇社区全部解决工作用房。城区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生活补贴基本实现正职700元/月、副职650元/月,“两险”待遇落实到位。开展“助功臣、住新房”活动,为400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住房,为200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

  同时,哈尔滨市将全面落实拥军安置政策,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坚持就业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妥善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善“慈善超市”运行机制,在60%以上的街道建立一处规模在30平方米以上的“慈善超市”;强化对“三无”老人、精神病人的保障责任,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做好家庭寄养、社会助养、送养等养护工作,加快福利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床位600张,使养老机构床位拥有率达到城区老年人口总数的12‰。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