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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不予登记 黑龙江加强采供血机构执业规范管理
2007-03-29 14:48: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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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9日电(记者 杜筱) 日前,黑龙江卫生厅重新审核了全省28所血站及8家采浆站的执业资格并予以登记,重新换发《血站执业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暂不予登记。这是记者29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荻悉的。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针对全省采供血机构执业情况,下发《通知》,加强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规范管理,重新审核了黑龙江省血液中心等28所血站、五常市(世亨)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等8所采浆站(公司)执业资格,并予以登记,重新换发《血站执业许可证》。伊春市中心血站由于未按卫生部要求列入当地全额卫生事业单位,暂不予登记,原《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期至2007年6月30日。

  《通知》要求,各级血站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从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运输、应用以及辅助设备的维护、原辅材料采购、信息系统的管理,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到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血站、固定供血点(站)、流动采血车、储血点(库)的一体化管理,保障辖区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强化采供血机构调整后的采供血网络体系建设,提高血液质量,保证血液安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