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委组织部,中、省直各单位组织部(干部、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方针和“人才强省”战略思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和谐龙江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省委同意,决定开展第五批省优秀中青年专家评选工作。现将《黑龙江省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黑龙江省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的申报条件及评选程序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填写《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请到东北网首页http//www.dbw.cn下载)一式三份;提交《评选办法》要求的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和3份复印件及有关材料。申报者的成果和业绩以1999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为主。其中申报管理类专家者(指申报条件第十和十一项),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须填报上级审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企业综合指标考核登记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本行业同类单位中的排序证明。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技改项目须提供省发改委、省国资委或省经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须提供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报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农业生产类专家,须提供市(地)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证明。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方式:各市(地)、中、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申报,严格履行《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后上报省优秀中青年专家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时间: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5月30日。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果戈里大街327号501室
联系电话:0451-53653533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