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0日电 投入7万多元,却不小心落入“加盟陷阱”;两次起诉至法院均告胜诉,但加盟者奔波一年却讨不回加盟费。28日,哈尔滨市民郝新顺手拿两份民事判决书来到本报,讲述他的一次加盟受骗经历。在两次胜诉打赢官司之后,郝新顺奔波一年多的时间,至今仍未追回23800元的“加盟费”。
借钱加盟灌汤包
郝新顺,54岁,是哈尔滨市一名下岗职工。去年4月初,郝新顺在道里区新阳路95-2号看到一家名为“邱记天津灌汤小笼包哈尔滨总店”的饭店,看上去买卖十分红火,下岗后一直寻求创业机会的郝新顺对此产生了兴趣。经询问,这家“天津灌汤包”正在开展加盟业务。经与家人商量后,他决定借钱加盟开设一家“天津灌汤包”连锁店。
据郝新顺介绍,邱士兵是这家“邱记天津灌汤小笼包店哈尔滨总店”的老板。邱士兵告诉郝新顺,交3万元的“加盟费”即可加盟开设连锁店,加盟后总店负责制作牌匾和提供技术培训。经过讨价还价,郝新顺的加盟费被确定为23800元,郝分两次交纳了这笔加盟费。2006年4月23日,郝新顺的天津灌汤包加盟连锁店在南岗区比乐街开业。郝新顺说,开业之前他曾要求与邱士兵签订加盟合同,但邱说“以后再签”。
郝新顺告诉记者,加盟店开业后生意一直不顺利,每天营业额只有三四百元,去除费用后还赔钱。不断有消费者向他反映,他卖的灌汤包里根本就没有汤,口味也很一般。郝新顺对记者说,总店当时对他提供的所谓“技术培训”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指导,然后提供了两种料包,每包价格为18元。而总店提供的牌匾也只是一块写有“天津灌汤小笼包南岗比乐街店”的电脑喷绘布。
加盟费成了技术费
“我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郝新顺说。感到上当受骗后,郝新顺暗中对邱士兵在哈市和大庆开设的加盟店进行了调查。他了解到,邱士兵在新阳路开设的“邱记天津灌汤小笼包”哈市总店根本不具备开展特许经营的资质。随后,他决定终止与邱士兵的加盟关系,要求其退还加盟费23800元。经多次交涉,邱士兵表示只能退回5000元。邱士兵说,郝新顺交的23800元是技术转让费,总店已经将制作灌汤包的操作过程都告诉他了,这笔钱不能退。郝新顺的加盟店之所以生意不好,是因为没有按照技术要求来做。邱士兵告诉记者,位于新阳路的总店是他投资经营的(即直营店),其他的店都是加盟店。他没有为自己经营的店以及产品注册商标。
随后,郝新顺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道里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和安国工商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认“邱记天津灌汤小笼包哈尔滨总店”不具备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质,并通知该店限期摘掉牌匾,收回营业执照或按期转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对此,总店负责人邱士兵并没有相应举动,其特许经营业务还照常开展,在哈市开设的多家连锁店陆续开业。
法庭上讨要加盟费
“为了开好这个加盟店,我总计投入包括加盟费、房租、设备等共计7万多元。”郝新顺说。2006年5月9日,郝新顺将邱士兵起诉至道里区法院,要求退还加盟费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返还加盟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7月13日,该院判决被告邱士兵返还原告郝新顺人民币22216元。邱士兵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上诉至哈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并不具备特许人应具备的条件,因此双方签订的口头协议无效,上诉人收取的加盟费理应返还,故对上诉人的主张不予支持。2006年11月15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郝新顺说,自从终审判决结果出来后,他多方寻找邱士兵,怎么也找不到。眼看着自己投入的7万元难以收回,他十分着急。他说:“看着不明真相的人还在不断地加盟,我更着急。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记者日前看到,康安四道街、顾乡大街的加盟店仍挂着“天津灌汤小笼包”的牌匾。记者经多方了解,“邱记天津灌汤小笼包”在天津根本没有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