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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
2007-06-04 10:34: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唐凤伟 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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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4日电 针对当前黑龙江省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案件存在的无序、混乱问题,日前全省法院系统下发了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外委托工作必须由司法技术部门负责,即实行“归口管理”。

  配合“归口管理”,黑龙江省法院将建立统一规范的对外委托机构名册。省法院将通过严格的事前审查、择优选录和公示等程序,将鉴定质量效率高、社会信誉好的专业机构纳入名册。对那些私自会见当事人、不按委托要求出具意见、乱收费、不出庭、挑拣案件、不接受监管、贿赂法院工作人员或一方当事人的专业机构,当年要停止对其委托业务,次年年审时要将其淘汰出名册,情节严重的当年要清除出名册。

  省法院将在全省推广以摇号方式随机选择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做到公开、透明、直观。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