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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heilongjiang.dbw.cn | 2007-07-03 15:40:53
作者:   来源:     频道主编: 张昭
党代会
民警王江

  东北网7月3日电(记者 雷蕾) 7月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授予王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命名大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出席大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王江同志及其家属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6月18日,人事部、公安部作出决定,授予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王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五万元。

  据了解,13年来,王江扎根偏远山区,承担着佳木斯市松木河乡7个自然屯、3个农场,方圆110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从警21年来,他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次主动放弃调动工作的机会,默默无闻长期扎根贫困偏远山区,为辖区群众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爱戴;他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作为辖区方圆百里唯一的民警,独立承担起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积劳成疾,身患乙肝、肝硬化、肝囊肿、胆囊炎等多种疾病的情况下,从未因病放松工作,他吃苦耐劳,甘于清贫,淡泊名利,为警清廉,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树立了基层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结合农村警务工作实际,在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农村警务工作经验,创造了王江农村警务工作十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1次,多次荣获“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民警 王江
民警王江工作照

  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王江同志受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并作为基层派出所的先进代表参加了全国公安派出所经验交流会。中宣部、公安部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将王江作为重大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王江事迹被推向了全国,并引起了强烈反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分别做出了开展向王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近日,省公安厅召开王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省政府授予了王江“全省劳动模范”称号。

  据介绍,王江同志是继2003年刘永苏之后我省又一位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是全省公安基层民警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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