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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乡户口将逐步统一 有合法固定住所是准入条件

//heilongjiang.dbw.cn | 2007-07-04 08:03:53
作者:   来源:     频道主编: 张昭

  东北网7月4日电 记者3日从黑龙江省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黑龙江省将进行户籍改革,哈尔滨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逐步实现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准入条件的户口迁移政策。

  据介绍,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去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开展户籍改革相关政策的调研工作,并提出了推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实现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准入条件的户口迁移政策,这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户籍管理工作提出的总要求。近期开始,试点城市将全力推进户籍改革工作。

  在改革中,哈尔滨市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不断放宽户口准入条件,淡化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区别,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奠定基础。在全省户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出试点方案之后,户籍改革试点单位将在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开展户籍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各单位将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户籍管理工作、核对户口登记信息、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及协调配合好相关部门进行配套改革工作,为明年初全面铺开户籍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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