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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利统一 伊春国有林权改革初建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
2007-08-17 17:57: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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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7日电(记者 高长利) 17日,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研讨会在伊春市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在会上充分肯定了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他表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改革的又一重大创举。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改革抓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破解了制约国有林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打破了国有林区50多年来国有国营一统天下的经营管理体制,为解决国有林区体制性矛盾迈出了突破性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建设50年来,森工企业生产的木材约占全国商品材产量的1/2,累计上缴利税240多亿元,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国家生态建设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其中,伊春林区共为国家提供优质木材2.4亿立方米,贡献税收近60亿元,统配材差价达300亿元。由于长期过量采伐,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重点国有林区开始陷入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1998年,国家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8年来,“天保工程”在恢复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缓解林区“两危”状况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天保工程未能实现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制约国有林区发展的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2004年4月,伊春林区进行了以商品林资源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突破口,实施整体改革和配套改革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目前,改革试点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5个试点林业局中,8万公顷试点林地的承包工作已于2006年底全面完成,2006年造林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30%,首批参加承包的500户职工,平均每户实现增收3500元以上。

  雷加富表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抓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破解了制约国有林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释放了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激活了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巨大活力,打破了国有林区50多年来国有国营一统天下的经营管理体制,为解决国有林区体制性矛盾迈出了突破性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充分调动了林业职工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实现了从“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历史性转变。拓宽了林业职工就业和致富渠道,“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家庭收入大幅度增加。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护林难、防火难这两个林区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创新了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换,初步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

  雷加富认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许多做法值得总结、提炼,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促进国有林区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把职工利益放在首位,实现林区的和谐繁荣;坚持以林权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定稳定;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

  雷加富表示,虽然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国有林区深化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利用信贷和社会资金的规模;深入研究森林保险方式,降低林权所有者的经营风险;加快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深化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资源管理模式;加快流转市场建设,促进森林资源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效增加职工收入;加大政策扶持,保证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