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4日电 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22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清理工作提出要求;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草案)》和《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违反规定建设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不仅浪费国家资财,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采取务实、管用的办法,切实加以解决。会议认为,前一阶段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党政一心,协同努力,自查复查严肃认真,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整改措施符合实际,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比较显著。总体上看,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在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装修标准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得到国家复查组的认可,但在项目审批、资金来源、建设用地、资产置换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进行"两个务必"和党风廉政教育,以此次清理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搞好整改。省政府专项清理推进组要按照中纪委要求和此次会议提出的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项目审批、标准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突出违规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项目单位汲取教训,认真整改。要采取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抓紧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发展散装水泥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经济技术措施,是水泥生产、流通、使用以及相关领域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进一步明确散装水泥发展目标和措施,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强化对管理主体的内部约束,有利于尽快解决当前散装水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工程质量和资源的利用率。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要严格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提高管理、协调和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降低管理成本。
会议认为,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重要尺度,也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大力推进“诚信龙江”建设,积极探索信用建设法制化,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但黑龙江省的企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黑龙江省的外部形象。针对黑龙江省目前诚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一部政府规章,将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使用、失信惩戒及监督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有助于促进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强调,各级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建立起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机制,严厉查处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切实改善黑龙江省的信用环境。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保障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渠道通畅,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建立起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的有效机制。信息产业部门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要依法履行规定的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信息的互联和共享。
会议决定,《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和《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