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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7.6亿元 我省高校中职42万名困难学生将获资助
2007-08-28 09:57: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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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8日电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黑龙江省将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将共同投入7.6亿元,对42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据介绍,黑龙江省在新学期实行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后,高等教育将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制度;中职学校将实施国家助学金、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资助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学杂费政策,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教科书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黑龙江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水平将有明显提高。2007至2008学年,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将投入7.6亿元用于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是上学年的12倍。同时,资助强度明显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5000元;高校助学金由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生均1000元增加到1500元。

  新的资助政策将扩大资助范围,黑龙江省受资助学生将比原来增加36.5万名,达到42万名左右,占全省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总人数的50%左右。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将资助黑龙江省学生1.6万名,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6倍。新设立的高校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12万名,占在校生总数的20%。新设立的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黑龙江省家庭困难学生约30万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90%,相当于过去的10倍。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