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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林木管护实现“社会化”经济损失降低
2007-12-11 13:33: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牟景君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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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1日电 多年来,林木管护工作一直是村干部和林权主的一块心病。村干部挠头,林权主也特别犯愁。然而记者近日在依安县新屯乡复兴村采访时发现,这个村40户林权人将所拥有的1.2万株林木全部交给了村里新成立的护林公司,由村民代表大会选聘林木管护人员统一看护。过去这个村每年都要丢失林木几百棵,按照现行林木价值计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数万元。实行新的管护机制后,林权主因丢失林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仅降低了95%以上,而且丢失的林木也能得到赔偿。

  过去,依安县林木管护一直由政府出人、出资来管理,精力和财力都没少耗费,但管护的效果却不很理想。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决定实行有偿服务,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成立护林公司,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林木管护。从今年开始,该县以乡镇和行政村为单位,组建护林公司。他们依据管护难易和林木价值,确定由乡镇或者村里按照每棵管护林木提取0.1-0.5元管护费或按责任区规定管护费,将这些管护费作为护林人员的工资。同时,对委托管护的林木,逐林带、逐地块登记造册,通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订立“护林公约”,分发到每家每户,并签订林木管护合同,交纳风险抵押金,规定凡因管护人员巡查看护不力造成林木丢失的,护林公司或林木管护责任人要给予每棵树木管护费100-500倍的经济赔偿。

  新机制实行近一年不仅有效调动了管护人员的积极性,也给林权主吃了一颗定心丸。该县富饶乡党委书记蒋有清告诉记者,2006年全乡共丢失林木2000多棵,价值20多万元。今年乡里成立了护林公司,选聘了7名护林员,按村划片,共收取林木管护费3.75万元,平均每个管护人员工资可达到5300多元,全乡一年下来仅发生十几起小的盗伐案件,减少经济损失十几万元,实现了管护效果与管护人员经济利益的双赢。此外,由于新机制的推广,今年,全县林政案件也同比下降了90%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