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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小学禁办学科竞赛 违者取消评优奖励资格
2008-01-03 10:25: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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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3日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竞赛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不得举办或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竞赛测评、考核等活动。2日,哈尔滨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学校,将及时予以纠正;不能及时改正的,将取消其当年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各初中、小学要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每节课的教学质量。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立即组织初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检自查,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各区、县(市)和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实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重点对辖区内初中小学滥办班、滥分班、滥办或参与学科竞赛、滥承办教学实验项目、不开全课程与开足课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过长、留家庭作业过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