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4日电 歹徒在深夜爬进居民家,在抢劫了财物后还欲对女主人施暴。为了脱险,女主人趁歹徒不注意,从3楼的窗户跳下,不幸造成了颈椎骨折脱位,目前瘫痪在床。昨天,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给予女主人于某43200元保险金。
2007年夏天,家住道外区三棵家园3楼的于某与女儿在家中睡觉。22时左右,熟睡中的于某被翻东西的声音吵醒,打开灯后发现屋内有一名身材魁梧的陌生男子。意识到是歹徒闯入家中,于某赶忙向房门跑去,但是没等打开门就被歹徒抓住。
歹徒用菜刀威胁于某,逼她拿钱。于某将家中仅有的现金550元钱都拿了出来,可是歹徒不但嫌少,还意图强奸于某。正在这时,于某女儿抱住了歹徒的腿,哭喊着哀求。住在4楼的住户听到楼下有哭喊声,便下楼询问。听到敲门声的歹徒赶紧跑到房门前查看动静。于某见机便拉着女儿跑到阳台上打开了窗户,先把女儿顺到了2楼,让女儿跳下。这时歹徒发现屋内不对劲,赶了过来,于某见状从3楼跳下。
于某从3楼跳下后,当即失去知觉。后经诊断已经造成颈椎骨折脱位,目前仍瘫痪在床。
于某是一名计时工,家里十分困难,目前看病已经用去了七八万元钱。在事故发生之前,于某所在的家政公司给于某投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在于某跳楼之前对要产生伤亡的后果有预见性,由自卫而造成的伤害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在保险界存在较大的争议。
经过研究,3日,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将43200元保险金交到了于某手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表示,勇于同歹徒搏斗进行自卫的行为应该得到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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