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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松花江水质稳定全流域进入十年“休养期”
2008-01-04 20:48: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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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4日电(记者 呼涛)环境监测显示,经过一系列节能减排和“刚性”污染控制措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全流域进入为期10年的“休养期”。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最新环境监测显示,截止到2007年底,松花江流域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并略有改善,黑龙江省松花江入黑龙江同江监测断面水质基本为三类。

  截至2007年底,黑龙江省列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16个项目,规划项目总投资77.48亿元,已完成投资20.40亿元。目前,黑龙江省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37.2万吨,污水处理率为32.77%。

  2007年,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黑龙江、吉林两省协调机制初步形成。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参与组织了国家环保总局指挥部、黑龙江指挥部、吉林指挥部三地跨区域联合演练工作,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高。

  为促进松花江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黑龙江省成立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督查队,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着力实现让松花江休养生息。为预防和阻止环境突发应急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先后在枯水期、化冰期、汛期开展了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督查。

  黑龙江省环保局严格执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条件,在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查过程中对行业准入、公众参与、项目选址等方面未能达到要求的124个项目,实行退回、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

  黑龙江省政府还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石化、化工、焦化、冶炼、造纸、食品加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县(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新建项目进行了重点整治。

  我国已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松花江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保证了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