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8日电 从1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哈市市区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可是7日,记者对哈市部分劳动力市场走访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或中介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工资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还不给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道里区抚顺街1号的哈市人力资源市场。在招聘大厅内记者看到,许多招聘信息单上工资一栏都有明显涂改的痕迹。据市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涂改的招聘信息都是从1月1日起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市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月1日起,他们就和招聘企业协商上调低于标准的工资。如企业不愿上调低于标准的工资,他们将中止发布这样的信息。据粗略统计,目前市场有20%的信息因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被拒绝继续发布。
在道里区抚顺街上的为民免费就业中心记者看到,哈市某食品公司招聘的烧炉子、做饭人员包吃包住工资为600元/月,哈市某网吧招聘的保洁员工资不包吃包住600元/月,工资都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工资标准上调一事。
记者又通过电话与这几家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发现这些招聘单位不但都没有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有的还不签用工合同。哈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知道新的哈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50元,但是,哈市劳务市场招聘的工资“市价”都是600元/月。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盖小兵处长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上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算是给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包吃住不能成为借口。
劳动部门表示,最后支付的实际工资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遇到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本报也将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关注“工资不达标”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