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9日电(记者印蕾)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在全省冬春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中,我省将对省里下拨的救灾资金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
据介绍,省里救灾资金下拨后,省民政厅将组成工作组对救灾款物下拨进展情况和灾民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市县进行自查和抽查。出现问题的地(市),除在年终党政经济责任考核时予以扣分外,省民政厅将在下次拨付救灾资金时予以扣减。
此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还将深入基层,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划定重灾区、重灾乡、重灾人群,重点排查灾民在吃饭、穿衣、住房、治病、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切实核准需政府救济的人数,为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详实的依据。在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款物数量时,将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进行村级公示等程序进行;救灾款物将重点向受灾户、贫困户、特困户、残废户、孤儿等“五类人群”倾斜,严禁救济款物平均发放以及偏亲向友等问题的发生。全面落实《灾民救助卡》制度,救助对象凭卡领取救助款物,确保救助工作程序的公开透明,真正把冬令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具体人头,保证最困难的群众达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柴烧、有医就、子女有学上)目标。
据了解,2007年我省农业虽喜获丰收,但局部地区遭受特大旱灾,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损失严重。全省受灾面积为713万公顷,绝收面积达到21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5亿元,需政府救助人口达51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