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0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建设厅获悉,2007年,我省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0.69平方米,达到23.3平方米。
2007年,我省加大了对居民住房的开发力度,房地产投资、交易等主要指标同比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加大对危房棚户区改造的力度,对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各种配套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实行“拆一还一”的安置政策。去年共拆迁改造危房棚户区320万平方米,使8万多户、20多万名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在拆改危棚房的同时,去年我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也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共落实住房保障资金2.6亿元,新增住房保障户数2.5万户,分别为前4年的5.4倍和2.8倍。2007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了0.69平方米,达到23.3平方米,超过年度责任目标0.1个百分点。
在房屋面积增加的同时,我省在住宅建设现代化水平上有了很大提高。新建商品住宅一半以上应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培养住宅全装修典型上,逐步推进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全装修,使住宅既可节能、减少造价、省时又能防止二次污染。目前,我省已有17个项目、184.46万平方米被评为国家2A级住宅,1个被评为3A级住宅,这标志着我省的住宅建设进入一个新时期。
-链接
A级住宅
全国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委员会根据国家住宅性能认定的一系列准则与要求,将商品住宅性能根据住宅的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划分等级,按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由低至高依次划分为“1A(A)”、“2A(AA)”、“3A(AAA)”三级,1A级是经济实用性住宅,2A级是舒适性住宅,3A级是高度舒适性住宅。A级住宅不仅性能可靠、配套齐全,而且符合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等可持续发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