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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2008-01-10 09:33: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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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电 哈尔滨市建委9日下发了《市建委关于印发加强建筑生产安全联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后进入建筑市场的市场主体资质、承揽项目资格和执业人员实行三准入。凡房地产开发、施工等企业资质不符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清出建筑市场。

  据了解,对于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招投标代理公司,要严格审核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人员的资格、数量、技术等级和专业结构分布,严格审核企业注册资本金,对于达不到资质标准、虚假注册等问题坚决不予批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资质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仍达不到标准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理;对于申请晋升资质等级、资质变更、增项的房地产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还要审核企业信用评价情况,对于信用评价为黄牌、红牌的企业,不予受理企业申请。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