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7日电 黑龙江省调查总队对全省225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调查表明: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245元,同比增长11.6%;消费支出也达到7519元,同比增长13%。
调资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调查表明,2007年城镇居民从以机关事业和企业离退休金为主要成份的人均转移性收入中获得的收入为2918元,增长了13.9%。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为2606元,同比增幅高达25.8%;社会救济收入为18元,增长13.9%。最低收入分组的收入增幅高于更高收入分组的收入增幅1.9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处主导地位。据调查,在城镇居民的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比重略有上升,经营性收入与其他收入比重下降,但变化幅度较小,工资性收入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固。城镇居民财产逐渐多元化。除生产经营活动得到的收入不断增加外,来自于储蓄利息、股票债券、基金、房屋出租等的收入不断增加。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156元,同比增长5.1%;人均财产性收入为98元,增幅高达36.9%。
消费升级趋势愈发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旅游和个人装饰用品的消费增幅居消费之首。二是交通和通讯消费热度不减。汽车、电脑加快进入城镇居民家庭,手机几乎达到普及。三是城镇居民加快了装备家庭的步伐。四是医疗保健消费增幅高,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938元,比同期提高11.2%。与其他消费以及与以往比,其增幅平稳正常。
数据显示:2007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2633元,比同期提高18.8%,恩格尔系数为35.02%,比上年上升1.73个百分点,但剔出食品类涨价因素后,实际涨幅并不高,只为4.7%。
居住消费增幅较低,列各类消费末位。受房价大幅上涨的影响,去年人均住房消费热情有所降低,居住消费支出785元,增幅仅比同期增长3.9%,为各类消费最低增幅。表明目前消费因过高的房价导致居民处于观望等待阶段。
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广泛支持。调查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每个家庭用于养老、住房、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障支出达到了583元,同比提高了18%,全民保障事业由强制到自愿经过了漫长的过程。目前,不仅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得到了更广泛的支持和认同。
生活社会化程度继续发展。调查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用于在外饮食加工、就餐、衣着加工、家庭服务、交通服务、通信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居住服务等的各种费用全年达到2001元,同比提高了12.5%,表明城镇居民生活社会化程度继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