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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差补医院 如何保证医生医有所“保”
2008-01-17 13:47:3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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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7日电 虎林市中医院吴先生来信说:他是一名医生,在当地,他所在的医院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这样的医疗单位大多都因资金不足,不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所以他们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人都没有医保,为此他们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来信说,这些年,有的医务工作者因为重大疾病陷入贫困,无钱救治,自身难“保”,怎么让他们安心地为患者服务?

  记者调查

  虎林市中医院的一位退休大夫对记者说,她2007年10月发现患上乳腺癌,11月在哈一大三院做手术和第一次化疗,费用共计2.2万元,因没有医保全部自费。出院后,靠单位给投的“人寿保险”报销了4000元,单位又给了4000元困难补助,算是解了燃眉之急。可日后还需做5次的化疗费用至今还没有指望。要是能有个医保,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该医院另一位退休人员2007年患喉癌手术放疗花费1万元,因没有医保,平日吃药检查都自费。

  有同样情况的人们还有很多,他们曾去虎林市医疗保险办咨询,是否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得到答复是:有单位的职工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虎林市中医院负责人说,从1999年起财政差额补贴单位(医院)的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也就是让每个医院全额为单位职工交纳医疗保险费,但虎林市财政差额补贴的医疗单位均无力承担这笔高额费用,从那时起,医务人员就没有了医保。虎林市中医院只能为本单位职工交纳商业医疗保险(封顶保险额4500元),而所有的十二个乡镇卫生院连工资都难以保障,就更顾不得职工医疗保险了。他们希望政府帮助解决。

  虎林市卫生局副局长迟胜军说:虎林市十二个乡镇卫生院、市医院、中医院、红十字医院,都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这些单位的医务人员确实都没有医疗保险,这种问题存在,卫生局也很重视。农民有新农合,城镇居民今年开始医疗保险,作为医生没有医疗保险,医务人员感觉不公平,意见很大。这个问题只能逐渐解决,现在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扩大税收,这样增加财政收入,社会福利才能解决。不是单位不想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受条件制约,无力解决。

  虎林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刘风华主任说:从1999年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由财政缴纳医疗保险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补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由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虎林中医院、市人民医院从2000年至今欠费,虎林镇医院交3年后又不交了。

  刘风华主任说,中省直事业单位、中省直企业单位由劳动监察来管,他们不交“三险一金”是决不允许的。而像市医院这样的单位不为职工交医疗保险费,没有监察部门管。缴费,职工就享有医保待遇,不交不享受待遇。对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医院医保办没有约束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凡是有单位的职工,必须由单位缴纳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办负责人说,投入商业保险与职工医保不是一回事,医保是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不收任何管理费。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对财政差补事业单位,拿出有效措施,督促为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