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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新农合”成农民“护身符”
2008-01-25 15:00: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贺英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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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5日电(贺英 记者 高长利)“小病拖,大病扛,重病就硬挺”,这是农村多年来流传的老话,说的是农民看病难的窘状。但是,令人欣喜的是,这句老话在鹤岗市萝北县如今却变成了“有病及时查,住院不用怕,合作医疗能保驾,健健康康好发家”。从2007年1月1日起,萝北县农村群众每人每年缴纳20元钱,就能报销不同比例的医药费,享受医疗补助,越来越多的农民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民的“健康保护伞”

  为了确保农民“参合利益”不打折扣,萝北县对县直机构的门诊、住院仪器检查费和手术费一律优惠10%,对阑尾炎手术等单病种实行了最高限价,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都降低到了15%以下。这使广大参合农民少花钱看好病,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方便了农民就诊。

  在报销方法上,萝北县采取设立个人帐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低门槛起付的办法,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䄞全部实行报销“直通车”制度,出院即补偿,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门诊(出院)当天报销。2007年,该县共报销医药费近102万元,受益农民14470人次,其中门诊补助13201人次,报销医药费近45万元,住院补助1269人次,报销医药费57万元,大额补助报销医药费近20万元。受益的农民都说,“新农合是我们的‘健康保护伞’。”

  农民看病“公家”报

  “咱农民看病,‘公家’给咱报销,这心里真有底啊!”朴实厚道的农民逄增军逢人便说。

  逄增军是萝北县金山村的农民,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伴关闭不全。1995年,曾进行二尖瓣置换术,花了两万多元钱,2007年3月,他的嘴唇经常青紫,呼吸困难,到县医院检查后,转诊到佳木斯中心医院进行第二次瓣膜置换术,住院花去了三万多元,手术后,逄增军的症状消失。回到家,看到家中的几亩薄地和三万多元的外债,他又犯起了愁。这时,县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他住院费的报销款8218元送到他的手中。逄增军满含热泪的说:“这钱可解决我春耕的种子和化肥的大难题了,如果没这钱,我借都借不着了,就得干瞅着,这地也种不上了。”

  二十元钱“买”健康,值!

  团结镇村民张红雪,30多岁,在2006年底,工作人员动员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候,她还持有怀疑态度、不相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来本着试试看的态度交了20元钱,没想到交上钱没多久,就因心律失常到哈医大住院治疗,花了两万五千多元的医药费,出院后,本着试试看的态度她来到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了相关手续后,给她报销了6984.20元,张红雪高兴地说:“20元钱‘买’健康,值!”

  农民的‘护身符’

  团结镇有一村民徐某,是当地有名的“老顽固”。在去年,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动员他参合,他都坚决不参加,后来因病住院花了一万多元,看到周围参合的人都拿到的报销款,他心里痒了,就到镇上的新农合协管办说“软话”,但因他没参合,无法报销。今年听到信,他赶紧让儿子到镇上把照片和20元钱交上。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