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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市府发出通知部署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2008-01-28 06:22:5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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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越8日电 去年哈尔滨市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旱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受灾户、贫困户、特困户、残疾户、孤儿等“五类人群”达到“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柴烧、有医就、子女有学上)的目标,日前,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部署哈尔滨市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周密安排部署,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屯,逐村逐户走访调查,掌握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特别是对“五类人群”要分户建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按照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开展救助,确保各项救灾救济款物足额发放到灾区困难群众手中。

  《通知》要求,要加强医疗救助,简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手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对持有村委会出具的“灾区困难群众证明”的合作医疗患者,实行医药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灾区困难群众合作医疗患者,由该医疗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并先行为其垫付报销款;转诊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灾区困难群众合作医疗患者,将报销票据交给乡镇新农合办公室,由其工作人员代办报销手续,并于15日内将报销款送到患者手中。

  《通知》要求,市扶贫开发办要组织全市109个市直帮扶部门(单位)深入到对口帮扶的62个贫困村,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稳妥地帮助受灾户、贫困户和特困户解决“三难”(吃饭难、穿衣难、取暖难)问题。市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村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都有学上。今年春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生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学生就读中职教育的,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对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给予资助。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有一定住宿条件的学校在接纳住宿生时,要优先安排贫困、特别是灾区贫困学生住宿,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