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5日电 日前,黑龙江保监局为进一步健全统计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开始实施统计责任人职业能力测试试点工作,并将其纳入统计监管体系。首批对44名B级和C级统计责任人进行了测试考评。
据中国保险报报道,黑龙江保监局确定测试对象范围包括辖内保险机构A、B、C三级统计责任人:A级责任人是指保险公司分管统计分析工作的总经理室成员;B级责任人是指保险公司归口负责与保监局联系协调统计分析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C级责任人是指保险公司归口负责与保监局联系协调统计分析工作的部门中具体负责统计分析的工作人员。
从2008年起,黑龙江保监局每年将定期举办两次测试,并在测试后的10日内评阅考卷和公布成绩。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以及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将在10日内另行组织单独测试。对于成绩不合格的,黑龙江保监局要求该人员所在保险机构加强学习培训,并要求该人员按时参加补考。若补考仍不合格,将给予警示性提示,并结合日常统计监管情况综合评判。对于明显不适合担任统计责任人的,将建议保险机构予以更换。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