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
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
东北网2月22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贾辉) 22日下午,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讨论稿)》和《关于支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讨论稿)》。
会议指出,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资源综合深度开发,有利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改善产业结构。对提升我省区域经济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以延长煤炭产业链为主攻方向,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科学、高效利用煤炭资源,增加资源储备,稳定煤炭产量,巩固煤电生产,调控焦炭产业,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拓展替代产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高新技术为引领,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发展模式,以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努力把我省东部地区建设成为以煤电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相互配套,煤电资源综合利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更加良好的重要经济增长板块。
会议认为,《规划》总体设计全面,定位准确,思路清晰,重点明确,目标和对策可行,符合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实际,体现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会议要求,东部六市在《规划》发布后要依据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区域发展的专项规划,找准定位,优势互补,共同利用好资源。要统筹兼顾、梯次推进,实施重点突破,对已成熟的具备开工条件的大项目要抓紧推进,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继续谋划大项目,把产业做大做强;要跟踪国内外前沿技术,超前深化项目,把产业链延长,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竞争,争取“十一五”期间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取得突破。省直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过细服务,共同推进煤电化基地建设工作。
会议决定,《规划》和《若干政策》经进一步修改后,尽快下发实施。
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