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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重北轻东化西高中兴 哈尔滨将形成5大工业板块
2008-03-05 08:43:0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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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5日讯 记者从市经委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哈尔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哈尔滨市工业布局调整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将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快工业布局调整,在城区形成南重、北轻、东化、西高、中兴的工业布局,在县(市)着力构建五个产业集聚区,依托园区建设形成产业优势集聚的工业经济发展“高地”,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鼓励发展五大产业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空间布局规划,积极引导投资方向,通过工业园区建设,加快产业集聚,防止和避免产业同构,推进哈尔滨市工业产业布局不断优化。

  在这一过程中,哈尔滨市将鼓励和重点发展电站成套设备、汽车整车制造及配套、飞机制造等装备制造产业;乳制品制造、饮料制造、粮食深加工等食品产业;抗生素产品、中药产品、生物制药等医药产业;以风力发电等新兴能源装备、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为主的新兴产业。鼓励和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等化工产业。

  城区形成五大板块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依据产业功能定位及企业现状,通过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与区域经济空间环境条件相吻合的工业布局。城区南部重点发展重工业;城区北部重点发展轻工业;城区东部重点发展化工产业;城区西部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城区兴办都市工业,发展创意产业,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加快推动企业搬迁。

  同时,在有关区县(市)按照“一县一业、一业特强”的原则,建立产业集聚区。

  着力构建双城、宾县、尚志、依兰、五常5个产业集聚区,努力培育在国内外、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形成围绕城区多点辐射的特色产业布局形态。

  优惠政策促园区发展

  在工业布局调整中,哈尔滨市将扶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鼓励符合哈尔滨市产业发展导向和布局规划要求的产业,以及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的工业园区发展。将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县(市)工业集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方式向企业供应土地。对于世界及国内500强工业企业来哈设立上述机构租赁场地的,公司注册所在区、县(市)可给予一定补贴。

  今后,哈尔滨市每年将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工业投资项目重点扶持。对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投资项目,可专项资金扶持。对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龙头企业等给予扶持。市企业担保中心、民营企业担保中心等担保机构,将为进入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的园区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哈尔滨市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将协助企业向国家、省申报节能项目争取资金,并利用哈尔滨市相关资金对节能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哈尔滨市鼓励中心城区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符合条件的计划搬迁的企业,依法收回土地后纳入政府储备,并按现行标准对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建筑物所有权进行补偿。

  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在工业布局调整中,哈尔滨市将运用政策等调控手段,限制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以及产业同构的项目进入工业园区。

  哈尔滨市将对新上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审批和备案。对现有限制和禁止的产业逐步减少比重,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不予扶持。将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投资项目,对现有的高耗能企业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提高生产高耗能产品企业电价。对高污染企业提高排污费征收比例,限期达到环保达标排放。

  哈尔滨市将对不按产业集聚要求而无序竞争,导致产业同构突出的园区,限制新企业进入,不得享受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扶持;将限制不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定位企业进入园区。对于未按产业定位进入园区的企业,除不享受资金、政策扶持外,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对企业实现税收区县(市)级留成部分全部上收市级财政。同时对列入城区内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限制发展空间,对有环境和噪声污染的企业限制生产,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促其尽快搬迁。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