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搜 索
如何区分租房定金与订金
2008-03-06 15:55:5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租了一间房子,与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房者交付半年的订金,若租房者在半年内违约,订金将由房主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退还。请问订金与定金使用时究竟应该如何区别?张先生

  律师答:在法律上,定金具备担保性质,而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张先生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使用定金定义较为准确。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