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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哈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优惠 为啥还交借读费
2008-03-11 09:17: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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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1日讯 十几名安徽来哈务工的农民工的孩子都在哈尔滨市63中学借读,符合农民工子女免借读费的要求条件,而且相关证明齐全,但还是被学校收了借读费。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

  家长“为了孩子,不得不交”

  在哈市南岗区龙泰社区一处地下室内,记者见到了安徽农民工纪军(化名)。他说,他们在哈市靠收废品为生,已经五六年了,孩子在63中学借读。今年2月27日忽然被告知,这个学期与上学期一样,需要交纳300元借读费,不交就不发书。

  这些农民工知道哈市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不收取借读费,于是纪军和另外几个农民工家长找到学校,向学校讨说法。家长们来到学校后,一名女教师说,哈市是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免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但是从下学期也就是9月开始实行。无奈之下,这些农民工只好为子女交纳了钱。

  可交了借读费后,几个不同班级的孩子家长却又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农民工柴某说:“我的孩子在初中一年一班,交的借读费是300元,而纪军的孩子在三班,却被收了470元的借读费。不同的班级收取的借读费还不一样。”

  农民工畅某说:“我的孩子以前在大成小学借读,当时哈市就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在哈打工的农民工只要出具相关证明就可免除借读费用,大成小学给我们这些农民工的孩子免除了借读费。去年,孩子升入了初中,63中学开始收取我们借读费用,当时我们认为,可能是初中和小学的要求不一样吧,我们这些家长也没办法,只好交了。”

  校方“拿出三证,就退钱”

  就农民工子女借读费问题,记者拨通了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初教科的电话,初教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今年,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收借读费的条件和手续。该《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时,需提供以下证明,即可享受免除借读费的优惠政策,一是居民户口簿原件,二是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三是务工证明,四是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该规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

  10日,记者来到63中学,该学校校长龚平接待了记者。龚校长说,我们学校是南岗区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学校,我们是不会收取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用的,即使收了,只要农民工能拿出规定的证明,肯定也会退还。龚校长说,这几天确实有几个农民工来学校反映关于收取借读费的事情,经我们调查获知,一年三班确实收了部分借读费用,但是收取只是暂时的。这几天一些农民工将“三证”拿给了学校后,老师已经把收取的借读费陆续退还给了他们。

  记者询问:“就一年三班收借读费了么,其他的班级没收吗?”龚校长说:“这个我们还不是很清楚,需要继续调查。”

  安徽民工说:这学期仍然交了借读费,却连收据都没有!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