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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购买却占了通道 16万元车位两年用不上成摆设
2008-03-14 09:30: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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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4日讯 13日,哈尔滨市民郑先生到省消协投诉,称他两年前买的地下车位,始终无法正常使用。

  据家住爱建小区的郑先生介绍,2005年11月,他购买了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号车库14号车位,交了16万元钱,并签了商品房合同。当他开始使用时,旁边几个车位的业主就找到他,称他家的车位占用了通道,影响其他业主的车进出。他向这些业主们出示了合同书后,业主们就将此情况反映到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随后,物业公司让他把车暂时停在其他车位(已出售但还未使用),并答应为他与开发商协调更换车位。2006年10月,他暂时使用的几个车位的业主陆续来了,他只能将车又停回到自己的14号车位上。没过几天,他的车上就出现了几个大坑,修车就花了5000余元。他找到物业公司讨说法,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就让他将车先停在1号车库内,以后想办法再调换新车位。郑先生购买车位在图纸上很明确,而且从地下车库可乘电梯直接到家,可他现在停车的车库离家约1000米的距离,很不方便。

  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车位设计规划上并无大错,只是没对业主车型进行约定,导致出现了业主间的纠纷。为此,公司表示愿意赔偿郑先生的损失,但双方未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认为,根据《消法》规定,商家销售的车位不应当危及消费者人身和其他财产安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同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相反造成危害的,商家应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