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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中顾客病发猝死 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责任
2008-03-14 09:57: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齐斌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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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4日讯 一名男性顾客到超市购物时与超市员工发生争吵,交涉过程中顾客心脏病发作猝死,死者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日前,哈尔滨市道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超市应承担过错责任,同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据法院介绍,去年6月1日,年逾六旬的王某带外孙到道里区某大型超市购物。在收银台付款时,王某发现收银员多收了钱,与收银员争吵起来。随后,有三名超市员工赶来劝解,其间,一名男员工与王某发生激烈争吵,另外两名男员工请王某到商场服务台解决问题。王某在推购物车前往服务台的途中心脏病发作,倒地死亡。王某的家人认为超市存在过错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将超市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人员根据超市录像资料等证据认定:超市收银员由于工作疏忽多收顾客王某商品款,致使王某情绪激动与收银员发生争吵。超市的其他员工在劝解过程中,与王某发生更为激烈的争吵,致使王某情绪更为激动,最终诱发王某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超市对王某的死亡应承担过错责任,但争吵并非是导致王某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可以酌情减轻超市的赔偿责任。超市应当赔偿王某家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40%,同时还应适当赔偿王某家人精神抚慰金。日前,道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超市赔偿原告死亡赔偿费、丧葬费的40%,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