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水蚀成豁口耕地爬上墙 金长城保护呼吁民众自觉
2008-03-19 11:14:1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芦伟坤 张同 李巍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金长城城墙与壕沟。
  已经变成耕地的金代古长城。
  龙江县金代古长城界碑。

  东北网3月19日讯 金长城黑龙江段自甘南县查哈阳灯塔村起,至龙江县济沁河乡东北沟村乌尔其根河左岸,全长213.36公里。破坏长度甘南段11073米、龙江段10027米、碾子山段516米,共计22516米,其中自然破坏长度14827米,道路和人为破坏长度7689米。记者连日来实地踏查发现,周边村屯由于文物保护的意识淡薄,致使金长城伤痕累累,个别地段几乎消失……

  日积月累的自然破坏

  踏查龙江段金长城过程中记者看到,大自然对金长城的破坏尤为残酷。记者沿长城走过来,取直的长城通向远方,步行4公里左右,一处大豁口映入眼帘。站在主墙断面处的“崖头”记者看到,豁口足有20多米宽,深达15米左右,可以看出这是由于季节性河流泛滥造成的后果。顺土坡下到河底,发现河床已干涸。

  记者只能带着遗憾继续踏查之路,大约走了1公里,记者发现了一处“水打沟”,由于河流的剥蚀,金长城被断开了一个宽10米左右的豁口。

  齐市文物管理站副站长辛健说,由于连年干旱致使遗址表面植被被严重破坏,使长城主墙出现干裂、坍塌。同时,金长城所通过的道口、河床受风、水剥蚀,道口及河岸两侧破坏连年加重,使得金长城损毁严重。

  而甘南段、碾子山段金长城,水剥蚀而形成的豁口也不在少数。

  人为破坏因素是祸首

  踏查过程中,对于金长城的人为破坏,两位专家如此总结:对金长城的人为破坏可分为取材性破坏——挖土,建设性破坏——农业、交通设施。

  一路踏查,看到的一幕幕情景让记者痛心:金长城变成了两省村与村之间往来的“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农民竟然把耕地开垦到了金长城的主墙上,原来的第二道副墙早已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是一根根土垄。而甘南、龙江县境内距离金长城30米外的地方才是耕地,而且在金长城龙江、甘南、碾子山段,防护林排排站,默默守卫着这条“巨龙”。记者发现,在金长城靠近村子的部分地段,主墙上塌陷了一个大坑,原来是有些村民在此取土垫地基造成的。

  龙江县段金长城周围的边堡内,村民种植上了庄稼,长城上树立的界标和界碑也被推倒。

  此外,乡村公路对金长城也有一定的破坏性。据了解,金长城墙体共被69条公路、村屯道直接穿过。甘南县至阿荣旗公路穿越金长城墙体以及部分乡路穿过墙体,进入阿荣旗、扎兰屯市;碾子山至北安公路从金长城主体墙穿过;金长城墙体经过18条乡路,直接穿过主要有龙兴至中和,龙兴至蘑菇气等与内蒙古相通的村屯道。这些公路都是在长城上开口铺设的。

  2001年,金长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文物部门联合出台了《金东北路界壕边堡遗址保护维修规划》。《规划》设置了特别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埋设了永久性保护标志、说明、界标;完成了记录档案和藏品档案建设,栽植了三百多万株防护林带,对界壕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然而,保护长城单靠规划很难解决问题,由于金长城多位于村屯附近,老百姓保护意识淡薄,加之当地县区两级文物管理所、原有各乡镇的文化站又被撤销,使得保护金长城的政策很难发挥作用。

  呼唤民众的自觉意识

  金长城保护工作开始艰难起步,但时至今日,人员不足、资金短缺依然困扰着保护人员。“受经费制约,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只能是哪儿出现问题去哪儿,日常监管根本无法进行。”甘南县文物管理所戴所长表示。尽管如此,两件事却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长城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个针对某一项具体文化遗产发布的行政法规。其中对于地处偏远的长城段落,《条例》特别规定地方政府或文物部门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对其进行巡查、看护。调动当地老乡当长城保护员,在甘南县等地都有所采用。有关专家说,此次《条例》将保护员这样的方式提高至法律的要求,对于彻底改变长城管理的“真空”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件大事则是于今年开始实施的“全国长城资源调查”,金长城是其中一部分。据悉,调查将不同于以往文物普查只统计长城年代和位置,还要对历代长城的规模、分布、构成、走向乃至自然和人为环境都要进行系统记录和研究,以利于更好的保护。

  以法律的名义保护长城,以资源的高度调查长城,长城的保护呼唤民众的自觉意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