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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严处违法排污企业
2008-03-19 13:40:10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张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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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针对原国家环保总局东北督查中心松花江流域第二督查组与省环保局对我市进行的2008年第一次联合督查情况,市政府决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日前,督查组对我市部分企业及市区饮用水源地和北安河断面进行了检查,其中15户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 

    市政府要求,全市要开展综合整治,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以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态度和方法,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强硬的手段,高标准地认真整改到位。在全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对“双高”企业、超标排污企业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要严格监管重点污染源和总量减排项目;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对违法排污企业要采取严厉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公开曝光违法问题与环境隐患、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等措施予以制裁。
 
    同时,我市将全部启动减排治理项目和松花江流域“十一五”规划污染治理项目,立即对市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和小加工厂等经营单位予以搬迁或取缔,进一步加大对“三溪一河”排污单位的污染整治和环境监管力度,强力推进锅炉并网工作。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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